目前,评价农业科研成果供给侧主体的指标主要是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包括人力资本、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社会贡献等,评价农业科研成果研发的主力军——科研人员的指标主要是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发明创新、学术论文等,即个人科研绩效。决定科研人员待遇的是职称等级。可见在供给侧,影响农业科研成果产出及转化的要素主要是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政策资源、创新氛围等。
2.2着力培育供给侧要素资源
高质量农业科研成果的培育必须体现协同创新的理念,以市场及产业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成果供给侧主体,以及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辅助支持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地组织实施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注重人才、技术、成果、资本、信息、管理等要素在技术研发、中试放大、市场导入、产业化等成果转化链条各环节的协同,使政府、科研院所、市场在创新链条各环节充分发挥不同的优势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实现由传统的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7]。
2.2.1依据需求侧主体的需求,研发具有高经济价值的成果
以需求侧主体的需求为导向,有效提升农业科研成果质量、匹配度及产出效率是成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也是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效率的关键。一项成果能否成功转化、在生产上大面积应用,能否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是衡量一项成果好坏的重要标准。目前,农业科研成果的研发主体长期处于科研院所、高等学府的环境中,对产业和成果使用者的需求缺少深入的调研和切身体会。更有甚者,部分科研工作者脱离市场搞闭门造车,关起门来搞科研,缺乏对成果市场前景的预测分析,只局限于出成果,不注重成果效用,导致科研院所、高等学府的许多科研成果倾向于应用理论性研究和实验室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应用价值小,不能对接市场和产业技术发展需要,难以实现转化应用。农业科研成果要能成功转化,必须与农业科技用户需求相一致,即符合农业科技用户对农业科研成果本身的需求以及承载成果所需特定条件的要求。其中对农业科研成果本身的需求是最为核心的要素,必须具有高经济价值,还应包括技术功能、技术效果、技术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等,只有供给侧主体提供的农业科研成果达到需求侧主体对农业科研成果本身的需求,农业科研成果才能顺利转化。因此,农业科研成果供给侧主体要加强对成果需求侧主体需求的研究,按照需求研发有针对性的成果,把“产业上需要,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等技術经济指标作为科研成果产出的目标,加强前、中、后配套技术和工艺技术研究,加快成果应用技术开发及中试、示范推广过程,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科研成果自身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2.2.2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创新和市场意识强的科研团队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8]。围绕产业体系和重点领域的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的科研人才、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突出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是促进农业成果产出及转化的首要因素。(1)要围绕产业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建设创新团队,使团队建设满足需求侧产业发展的需要,使团队科学研究的目的性更明确、更具有实际意义。(2)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大力塑造能驾驭全局、作风正派、专业精深、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3)根据优势互补原则配置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团队人员。(4)加强团队科研业绩考核。通过团队总体业绩产出和团队内部成员评价来考核团队带头人的胜任程度,同时带头人可以按照协议、团队内部分工、成员业绩对成员进行评价,并与利益挂钩,通过协议机制来对成员进行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团队持续创新。(5)培养科研人员的市场意识,树立科研成本意识,追求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成果转化水平。
2.2.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