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深圳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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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中国,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竟然连自己的土狗都不允许养,这是天大的笑话。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不仅没有禁养自己的土狗,还保护自己的土狗。日本的秋田、英国的金毛、法国的泰迪、墨西哥的吉娃娃……它们都在本国人的大力保护下,逐渐走向世界,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喜爱。我们的中华田园犬,为什么我们就不去保护,不让它走向世界,如果我们的土狗,能够像金毛之类的狗一样,深受世界各国人的喜爱,难道这不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吗,难道这不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吗?再说,据相关数据显示,从2000开始,我国农村面积不断地减少,城镇面积不断地扩大,到2017年底,我国城镇化率逼近60%,城镇化的进程直接摧毁了这些土狗的大本营,造成大量的土狗被遗弃,这些被遗弃的土狗又被迫成为流浪犬,等待它们的是狗贩子的偷盗和毒杀,以及凶险的环境和饥饿困顿。此外,还有各地相关部门对我国土狗重视不够,导致纯种的田园犬数量在20年间减少了90%,看到这些数据,难道你们还以为土狗只能生活在农村不应该生活在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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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在所谓的烈性犬实际上均为猎犬,猎犬非烈犬。猎犬具有忠诚度高、服从度高等特点,并不是具有攻击性的意思,相反,牠们聪敏,可以很好地听从主人的命令。犬不是纯自然的产物,一半属性由人赋予。繁殖理念和繁殖行为直接影响犬种的性格,比如“比特犬”是人为专门为了让其向好斗、执着方面繁殖的,人为因素起主导作用,可以说这并不是它的天性。所以,是按照它更古老的传统繁殖还是顺应当下需要繁殖,亦或是不顾一切乱繁殖,全都是人为设定,由人决定的。所以这不是犬种的事情,这是人的事情。人们总是忙于禁止或者限制犬种而非惩罚不负责任的主人。比如,一只温顺的母拉布拉多,因为主人的乱繁殖,将脾气暴躁的公拉布拉多作为种公犬和其繁殖,把烈性的因子扩散出去,从而造成每只犬的脾气秉性大不相同,名声遭受影响。所以我觉得将“禁养”变为“限养”:对于大型犬不要一刀切的禁养,而是增加附加条件去限制饲养,参考国外管理犬只发达国家的做法是,比如饲养一只德国牧羊犬,必须要求主人做到绝育不能繁殖、上保险、家庭面积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以养,且养处设有警示牌并描述狗的体貌特征(诸如性格特征、体重200斤等特征)、犬主必须事先接受培训并进行犬性格测试,这样无形中就筛掉了大批不合格的饲养人,抬高了门槛,增加了难度,既能达到效果又比一刀切的禁养显得人性化;同时,应该先从禁止繁殖大型犬开始,否则只禁止家庭饲养是本末倒置的。我翻看了国内各大数据库也并没有关于规定烈性犬的定义标准。而一些所谓的规定是在1994年制定,距离现在24年, 时间较早且已经与目前社会发展脱轨,并不具有科学性。如金毛犬,无论从体长、身高、 重量似乎都高于陈旧规定下关于烈性犬的标准。但是众所周知,(金毛)根本是性情温顺的犬种,可以作为工作犬,巡回犬,导盲犬服务与受用人群,让他们得到切实可行的帮助。因此,以身高、体重、体长和名字(猎犬)作为标准定性烈性犬是极其没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也显现出“规定”的陈旧与落后。其次,中华田园犬:有人在公共平台写到田园犬基因不稳定。关于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就像之前所说,犬不是纯自然的产物,一半属性由人赋予。犬什么样取决于繁殖的人,中华田园犬在中国并没有被系统培育过,因此完全是大自然的产物,符合“杂交优势”的优点,就像人的混血,可以理解为取之精华,聪明,不受人为干预和设定,没有遗传疾病并且健康,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原生犬种,在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适合中国的土地和人文环境。至于所谓的“基因不稳定”,写出这个言论的人大概是想说田园犬在流浪状态下受到外力压力或者人为伤害、惊吓等特定情况出现的对特定人群表现出来的警惕,因为中华田园犬随着外来犬种进入中国市场被宠物贩子的品种论贬低的一文不值,被排斥、生存环境被挤压,所以大多数中华田园犬被抛弃,迫不得已流浪在外,可以这样说,任何一个物种在流浪状态下受到外力压迫都会表现出这种所谓“基因不稳定”,但其实那不叫基因不稳定,那是应急反应,任何动物都有,包括人。案例1:下面这张图片这种就是人主动招惹狗,而在被欺负的时候狗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击,如果这时候狗反击就是应激性反应,而不是狗故意伤人或是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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