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处世要“善来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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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处世要“善来善往”

 
 
 
 
四川在线 (2013-11-23 8:32:3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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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云关  
 
  今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 (四川新闻网,11月22日,《达州小孩扶摔倒太婆被指肇事续:孩子家长报警》)。

  据报道,由于双方各执一词,5个多月过去,事情尚未得到解决。昨日,小孩的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报了警。对于这件事,网络上吵得沸沸扬扬。仔细斟酌,之所以出现“扶人”纠纷、“扶不起”难题,是因为“善念”泯灭。即使是小朋友将老人撞倒的,老人及其家人也应该心存“善念”,尽量谅解。何况,还有证人证明不是小朋友将老人撞倒的,老人及其家人还死缠烂打,这实属不该。笔者认为,为人处世要“善来善往”。

  现在,大多数国人勤劳朴实、心地善良、对人和蔼,对弱者富有同情心和关爱之心。可就是有一些“败类”,蛮不讲理、得理不让人,欺负弱者。有的甚至利用别人的同情之心、恻隐之心,进行坑蒙拐骗、敲诈勒索。因此,出现了老人倒了不敢扶、见了车祸不敢救的现象。即使要去扶、要去救,都要事先拍照、取证,以防“好心没好报”,被人“倒打一耙”。

  “人之初,性本善。”这次事件中的3个小朋友,只有9岁,估计还不知道人心险恶、世道炎凉,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落得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结果。他们看到老人摔倒了,由于年龄小,本真尚存,见义勇为,把老人扶起来,从这个角度看,小朋友应该表扬。他们看到老人摔倒了,由于年龄小,“初生牛犊不怕虎”,没有事先拍照、取证,也不知道要事先拍照、取证,大胆的把老人扶起来,从这个角度看,小朋友更该表扬。退一万步讲,即使真的是小朋友把老人撞到了,他们没有逃逸,没有不管不问,而是去把老人扶起来,也该表扬嘛。如果小朋友果断的跑了,老人又去找谁纠缠呢?毋庸置疑,从这个角度看,小朋友们身上的“善”是客观存在的,雷打不动。

  老人及其家人,就不怎么“善”了。自己摔倒的,小朋友好心来扶,自然要感谢。如果是小朋友撞倒的,小朋友没有跑,把她扶起来,对这种“敢作敢当”的行为,也应该表扬。要知道,老年人身体本来就虚弱,在街上可能摔倒,在家里也可能摔倒;小朋友撞她,可能摔倒,小朋友不撞她,也可能摔倒。即使是小朋友撞倒的,既然倒了,小朋友来扶了,也不能责怪小朋友,要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尽量不给小朋友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可老人及其家人呢?附近一百货店老板表示,“三个娃娃蹦蹦跳跳走来,婆婆自己摔倒在地。其中一名娃娃去扶,没想到却被老人一把抓住。”小朋友的家长江先生说,“此前,对方曾将老人送到我家中住了两天。一个礼拜前,我们一家躲到亲戚家中。”老人的儿子龚先生还表示,“协调不成,我们也在考虑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利益。”如此胡搅蛮缠,毫不让人,不知如何是好。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善”是一切美好事物的源泉。 “老吾老而及人之老,幼吾幼而及人之幼”这些流传千古的格言警句,就是对“善”最完美的表述。此次事件中,有“老”,有“幼”。因此,要与人为善,“善来善往”。依法报警,只会将纠纷演变成案件。付诸法律,也许能给事件一个公平的处理。可法律审判的后果是严历的,“几家欢喜几家愁”,轻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心理阴影,重则形成心结、造成阴影,甚至形成“世仇”、冤冤相报。目前,这种情况客观存在,党员干部有之,普通百姓有之,令人叹惋。

  我们提倡从“心”开始,心存善念,“善来善往”。有了“善念”,我们就会有同情心、恻隐之心,不会见死不救、得理不饶人。有了“善念”,我们就能尽量原谅人、充分理解人,减少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党员干部心存“善念”,不耍特权,不抖威风,不以势压人,不以权整人,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做善事、行善政,才能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普通群众心存“善念”,不蛮不讲理,不飞扬跋扈,不见死不救,不得理不饶人,以和为贵,“善来善往”,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善来”,是坚守底线、本真为人。“善往”,是心存良心、弘扬正气。

  “善来善往”,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是促进和谐的关键。
 
 
 
相关评论:  
 
 
·不要让孩子扶摔倒老太太成为烫手山芋
·“为老不尊”,该歇歇了
·莫让扶老人反被讹逼退道德教育
·孩童被冤枉,谁还敢见义勇为
·扶摔倒老人被讹,谁在用欺诈“囚禁”爱心
·砍掉“扶人事件”的利益之乱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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