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格言】亚当•斯密(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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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年斯密28岁,受聘为格拉斯哥大学逻辑学教授,不久又受聘为伦理学教授。格拉斯哥与牛津不同,后来成为所谓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重要中心,以拥有一批出色的有才能的人物而自豪。但是它与现代的所谓大学这一概念还有很大差别。比较古板的一派教授,对于斯密轻率而又热情奔放的那种作风,并十分不以为然。他做礼拜有时会面带笑容(那时他无疑正沉溺于幻想中);他是那个令人厌憎的休谟的坚定不移的朋友;他向大学会请求准许免除在上课开始时举行祈祷;他祈祷时带有某种"自然宗教"风味--所有这些他都受到了时人的指摘。如果我们知道斯密自己的老师赫奇森在格拉斯哥曾创立新学风,拒绝向学生用拉丁文讲课,那么对以上所述就不足为奇了。

一生挚友

斯密一生最好的朋友就是戴维·休谟。在大约1750年时他认识了戴维·休谟,两人成为亲密的好友。即使两人距离相隔多远,也会持续的通信保持联络。由于亚当·斯密在1773年初步完成《国富论》时的身体状况已衰退许多,他深怕自己历时九年的著作会没有出版的一天,所以那时斯密便指定戴维·休谟为遗稿管理人。但是在《国富论》出版两个月后,戴维·休谟便因病去世;令人感到兴趣的是,在1776年1月戴维·休谟订定的遗嘱中,指定亚当·斯密为遗稿管理人。这件事让我们知道这两人之间深厚的友情,不会因其中一方去世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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