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语录:胡锦涛论群众路线(2)
分类:经典语录 热度: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31014日)

    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31014日)

    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31014日)

    对领导干部来说,生活作风绝不是小事。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31014日)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不盲目攀比;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脚踏实地,艰苦奋斗,不搞花架子;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胡锦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20031 127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0—511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人群众,到城乡困难群众的家中去,看一看他们的穿着,揭一揭他们的锅盖,问一问他们的难处,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给他们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胡锦涛:《在山东、河南考察农村土作时的讲话》(20031215日、17日)

    我们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人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不断实现民利,保证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

上一篇:经典语录:毛泽东论群众路线 下一篇:经典语录:江泽民论群众路线
猜你喜欢
各种观点
热门排行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