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招聘应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8月7日至9日,应聘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打印《体能测评表》。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8月10日
2、体能测评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表》。
3、体能测评程序:
(1)身高测量: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身高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证件审核。
8月14日至15日,应聘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体能测评结果,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8月16日
2、证件审核地点:进入证件审核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3、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驾驶证、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8月23日至24日,证件审核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
2、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8月29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