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会召开 莫言被“名言”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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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木文(左)与郭寿康(右)等四人获得中国版权年会首次评出的“中国版权事业终生成就者”奖(1 /1张)

  

中国版权年会召开 莫言被“名言”很苦恼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罗皓菱

  原标题:常常被“名言” 莫言很苦恼

  杨绛先生也常被冒名 网络盛传的《百岁感言》并非她所作

  “看了这些东西,一方面我暗暗得意,我的名声又扩大了,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担心,有些东西说得并不那么恰当,未必符合我的本意。”

  本报讯(记者 罗皓菱)昨天,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 铁凝、莫言、李彦宏等出席论坛并演讲。莫言在演讲中一一细数了在互联网时代对作家版权保护所带来的困惑,比如大家经常在微信和微博平台上看到以“莫言”名义发表的各类短文和名言警句,诸如莫言对年轻人的35条忠告之类,“看了这些东西,一方面我暗暗得意,我的名声又扩大了,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担心,有些东西说得并不那么恰当,未必符合我的本意。”

  过去在传统出版领域有冒名出版的事情,在互联网时代就更多了,“网上很多网友用他们过人的才华创作了很多名言警句,有的确实非常精彩,我绝对写不出来的。都说莫言说什么什么,莫言说爱情是什么什么,莫言说生活是什么,莫言说抽烟是什么东西。有很多东西说得并不是那么恰当,有很多话说得也未必能够符合我的本意,有很多观点我能同意,有很多观点我非常不同意,甚至很反对。但都冠以我的名字在网上广泛流传。”

  记者了解到,每天网络上转载的名言警句、心灵鸡汤短文很多都以名人之名发布。除了莫言以外,杨绛也经常被引用,此前网络上盛传的《百岁感言》并不是她所作,而是将她各种文章中的片段加上一些杜撰的段落拼凑而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说,根据现行《著作权法》,“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一定是侵权行为,但是在数字时代这种情况变得很复杂。由于这些段子、美文零散、传播太广,又追踪不到首发者,使得作者维权相对困难,也不太愿意费神去为小文章追究。至于微博、博客这些写作,也是受版权保护的,但执法的难点在于很难确定谁是原创。

  莫言说,在互联网时代,摄影技术、录音录像技术日益发达非常便捷,每个人都和版权问题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在当今手机可以摄像的年代,一个人要想不被别人拍照是防不胜防,你在吃饭的时候一抬头有人给你拍照,甚至你上厕所的时候,一回头有人给你拍照,尽管你可以不高兴,但是你不高兴他继续拍,更加丑陋。只好提上裤子赶快跑。”

  他坦言自己很长一段时间不好意思谈版权,“作家一谈版权,似乎就被人家瞧不起。我也有过一些情况,比如说有一次出版社欠了我的版税,我见到他以后,我觉得心里很不好意思,反而怕见这个欠我版税的人。”去年,韩寒等作家起诉百度文库侵权,莫言当时没参加,当听到一些人的风凉话,“你们这些作家不关心国家大事,就斤斤计较这点版税”,他还默默庆幸没有参加。但是今天他有了自己明确的观点:“维护版权不是不光彩的,版权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人类的创造力的一种保护。”

  尽管,百度公司董事长李彦宏就坐在台下,莫言仍然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尽管网站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讲,我把你的作品搬到网上是扩大你的影响,你应该向我们缴费才对,实际上这个事是不对的,我想没有一家网站是为了宣传哪个作家而把他的作品搬到网上去,往往都是有自己的目的,要么就是名声的问题,要么就是为了经济的利益。”

  他还以自己的教训为例,奉劝作家们一定要在签约之前好好阅读条文。“过去我的很多合同签的,我都不好意思看。这样可能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另外现在中国文学也在大量被国外翻译,大概在80年代末,那个时候和国外的出版社有时候都不签合同,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被外国的出版社翻译成外文出版,就感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所以在那个时候,也签了一些混账合同,很多无期合同。从理论上来讲,这个合同有效期一直到我死后50年。现在如果要想改变这么一个合同,那就非常困难。”

  在互联网时代,除了作品未经授权被上网外,还有更多的困惑在缠绕着作家,莫言就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说你写的一条微博,发了一篇博客,被人广泛地传播,有人就把这些收到他自己的书里去,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版权,甚至我想精彩的短信是不是也是一种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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