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间,*ST商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08号),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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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